为切实减轻群众负担,确保规范办理残疾人证和公平公正,落实“最多跑一次”要求,泸县残联围绕“如何简化办证流程、提高办事效率,规范办证程序”的工作目标,于11月1日以召开座谈会的方式对规范办理残疾人证工作进行实地调研。泸县卫生健康局、泸县人民医院、泸县康复医院、泸县福宁医院、部分镇(街道)残联专干等相关部门分管领导、相关科室负责人及具体经办人员约20人参加了座谈会。县残联理事长钟伟主持座谈会。
座谈会围绕当前办证模式总结的经验、存在的问题以及下步如何规范残疾人证办理工作进行了广泛探讨和交流。通过座谈交流,在评残专家库的建立、鉴定标准的统一、评残队伍的规范管理、收费标准的确定、政策宣传的开展、相关机制的完善及减轻群众负担六个方面达成了六个方面共识。
一是建立残疾等级评定专家库。由县残联、县卫健局、县民政局联合下文,针对六大残疾类别采取聘任的方式建立6个残疾评定专家小组。每个专家库由3-5名工作责任心强、具备相应类别资质的医生组成,明确职责权限、工作任务、工作要求、责任追究等责任,保证评残质量确保队伍稳定。
二是规范精神、智力残疾评定的技术标准。由县康复医院牵头,县残联、县人医精神科、县福宁医院相关医生和人员共同参与,在国家残疾评定规范标准的基础上,结合泸县实际,对精神、智力残疾的技术标准进行进一步优化,以确保残疾评定标准更加科学、公正、合理。
三是明确镇(街)残联在残疾证办理中的职责。进一步明确了镇(街)残联专干的四个职责。即镇(街)残联专干通过技术和业务培训,积极参与残疾类别的初查初判工作,以解决“是残疾就必须办证” 的问题;加大对评残流程、标准条件的宣传力度,确保群众知晓相关制度和标准,从而减少群众“是残疾但不一定能评定上等级的问题”等期望值过高的问题;正面引导群众正确理解残疾证的作用、意义和残疾证办理工作,以消除“办证即可享受待遇”的误解问题;加大对残疾证办证申请、公示、发放、注销等政策的宣传力度,提高残疾证办理程序和知晓率。
四是建立健全残疾人证规范办理监督管理机制。由县残联牵头,相关部门参与,制定《泸县残疾人证评定管理办法》,《办法》将进一步明确县级办证人员及医疗机构评残人员的职责和义务、工作纪律、违纪违规情形及问责办法等,特别是通过对纪律规矩意识的强化,杜绝“关系证”、“人情证”,从而全面确保残疾证办理更加客观、公正。
五是加强评残队伍建设。县人医、县康复医院两家指定医院,一方面通过将残疾评定工作纳入医生绩效考核、职称评定范围的方式,在稳定评残队伍的同时,也有效提高医生工作积极性。另一方面,通过送出去、请进来的方式,加大对评残人员的业务技能培训,以此提高医生的鉴定水平。
六是加强经费保障。一方面两家指定医院加强对设施设备等硬件的投入,提高鉴定水平,扩大业务范围;另一方面,县残联积极争取,力争将贫困残疾人、精神类残疾人、智力类残疾人鉴定评审费用纳入政府补贴范畴,以此减轻群众负担。(泸县残联徐娟)